消炎退熱顆粒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44022016
- 產品類別:
中藥
- 規格:
每袋裝10g(相當于總藥材10g)
- 生產地址:
普寧市云落鎮云落村云落收費站南邊
- 批準日期:
2015-10-20
- 藥品本位碼:
86900259000069
國藥準字Z44022016
中藥
每袋裝10g(相當于總藥材10g)
普寧市云落鎮云落村云落收費站南邊
2015-10-20
86900259000069
處方藥
非醫保
否
24個月
國產
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
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
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
本品清熱解毒,涼血消腫。用于外感熱病、熱毒壅盛癥,癥見發熱頭痛、口干口渴、咽喉腫痛;上呼吸道感染見上述證候者,亦用于瘡癤腫痛。
尚不明確。
外耳道異物,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頭痛,咽炎
尚不明確。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成藥。
3.風寒感冒者不適用,其表現為惡寒重,發熱輕,無汗,頭痛,鼻塞,流清涕,喉癢咳嗽。
4.高血壓、心臟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5.服藥三天后癥狀無改善,或癥狀加重,或出現新的嚴重癥狀如胸悶、心悸等應立即停藥,并去醫院就診。
6.小兒、年老體弱者、孕婦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7.脾胃虛寒,癥見腹痛、喜暖、泄瀉者慎用。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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