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人粒細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 英文名稱:
Recombinant Human Granulocyte Colony-stimulating Factor Injection
- 商品名:
吉賽欣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S19991017
- 產品類別:
生物制品
- 規格:
150μg
- 生產地址:
河北省石家莊市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天山大街106號
- 批準日期:
2015-09-01
- 藥品本位碼:
86902700000116
Recombinant Human Granulocyte Colony-stimulating Factor Injection
吉賽欣
國藥準字S19991017
生物制品
150μg
河北省石家莊市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天山大街106號
2015-09-01
86902700000116
處方藥
非醫保
否
24個月
國產
不宜用于妊娠或可能懷孕的婦女(妊娠中的用藥安全性尚未確定)。
1.對早產兒﹑新生兒及嬰幼兒用藥的安全性尚未確定,建議不用該藥(使用經驗較少)。2.兒童用藥時應密切觀察﹑慎重用藥。
通常老年患者的生理機能(造血機能﹑肝﹑腎功能)低下,注意用量及用藥間隔時間﹑觀察患者狀態,慎重給藥。
尚不完全清楚.對促進白細胞釋放之藥物(如鋰劑)應慎用.
1.當使用本品超過安全劑量時,會出現尿隱血,尿蛋白陽性,血清堿性磷酸酶活性明顯提高,但在五周恢復期后各項指標均可恢復正常。
2.當注射本品劑量嚴重超過安全劑量時,會出現食欲減退,體重偏低,活動減弱等現象,出現尿隱血,尿蛋白陽性;肝臟出現明顯病變。這些變化可以在恢復期后消除或減輕。
1.人粒細胞刺激因子是一種糖蛋白,用于調節骨髓中功能性中性粒細胞的產生和釋放。給藥24小時內可使外周血中性粒細胞明顯升高,同時單核細胞輕度升高。對中性粒細胞的影響是劑量依賴性的。
2.白細胞趨化性和吞噬功能試驗表明,人體通過重組人粒細胞刺激因子的作用所產生的中性粒細胞,其功能是正常的或是增高的。隨著重組人粒細胞刺激因子治療的中斷,循環中中性粒細胞數在一至兩天內下降50%,并且在一至七天內回到基礎水平。
3.對于進行化療的病人,用重組人粒細胞刺激因子治療可以明顯降低白細胞減少癥和伴發熱的白細胞減少癥的發生率、嚴重程度,并縮短其病程。化療病人同時應用重組人粒細胞刺激因子比單純化療相比,可以縮短住院時間,減少抗生素的使用。
4.對猴、狗、倉鼠、大鼠及小鼠進行急性毒性研究,經皮下、靜脈、腹膜腔內給藥,未觀察到明顯的毒性。
1.靜脈給藥和皮下給藥重組人粒細胞刺激因子,其血清濃度與劑量均呈線性關系。
2.在單次給藥劑量在1.7-69.0μg/kg(靜脈緩慢輸注超過30分鐘)重組人粒細胞刺激因子后,其血清峰值濃度在5-1840ng/ml。按推薦劑量皮下給藥后,血清峰濃度維持在10-118ng/ml之間可達8-16小時。血液中表觀分布容積約為150ml/kg。
3.靜脈給藥和皮下給藥后重組人粒細胞刺激因子按照一級動力學清除。重組人粒細胞刺激因子的平均消除半衰期為3.5小時,清除率大約為0.6ml/min/kg。持續應用重組人粒細胞刺激因子28天,對于自體骨髓移植恢復的病人沒有發現藥物蓄積的情況。平均消除半衰期類似。
1.癌癥化療等原因導致中性粒細胞減少癥;癌癥患者使用骨髓抑制性化療藥物,特別在強烈的骨髓剝奪性化學藥物治療后,注射本品有助于預防中性粒細胞減少癥的發生,減輕中性粒細胞減少的程度,縮短粒細胞缺乏癥的持續時間,加速粒細胞數的恢復,從而減少合并感染發熱的危險性。
2.促進骨髓移植后的中性粒細胞數升高。
3.骨髓發育不良綜合癥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癥,再生障礙性貧血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癥,先天性、特發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癥,骨髓增生異常綜合癥伴中性粒細胞減少癥,周期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癥。
1.嚴重的不良反應.
(1)休克(發生率不明):有發生休克的可能,需密切觀察,發現異常時應停藥并進行適當處理.
(2)間質性肺炎(發生率不明):有發生間質性肺炎或促其加重的可能,應密切觀察,如發現發熱、咳嗽、呼吸困難和胸部X線檢查異常時,應停藥并給予腎上腺皮質激素等適當處置.
(3)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發生率不明):有發生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的可能,應密切觀察,如發現急劇加重的呼吸困難、低氧血癥、兩肺彌漫性浸潤陰影等胸部X線異常時,應停藥,并進行呼吸道控制等適當處置.
(4)幼稚細胞增加(發生率不明):對急性髓性白血癥及骨髓異常增生綜合征的患者,有可能促進幼稚細胞增多時,應停藥.
2.其他不良反應.
(1)皮膚:中性粒細胞浸潤痛性紅斑、伴有發熱的皮膚損害(sweet綜合征等)(發生率不明),皮疹、潮紅.
(2)肌肉骨骼系統:有時會有肌肉酸痛、骨痛、腰痛、胸痛、關節痛的現象.
(3)消化系統:有時會出現食欲不振的現象,惡心、嘔吐,或肝臟谷丙轉氨酶、谷草轉氨酶升高.
(4)其他:有人會出現發熱、頭疼、乏力、心悸,ALP、LDH、尿酸、血清肌酐、CRP升高.
中性粒細胞減少癥,癌癥
以下患者禁用:
1.對本藥或其他粒細胞刺激因子過敏者。
2.骨髓中幼稚粒細胞未充分減少的髓性白血病及外周血中存在骨髓幼稚粒細胞的髓性白血病患者。
1.慎用(下列患者慎用)
(1)既往有藥物過敏史的患者。
(2)過敏體質者。
2.重要注意事項
(1)本藥應由有經驗的專科醫生指導使用。
(2)本藥限于中性粒細胞減少癥患者。
(3)本藥應用過程中,應定期進行血液檢查防止中性粒細胞(白細胞)過度增加,如發現過度增加,應給予減量或停藥等適當處置。
(4)有發生過敏反應的可能,因此出現過敏反應時,應立即停藥并給予適當處理,另外為預測過敏反應等,使用時應充分問診﹑并建議預先用本藥物做皮試。
(5)給藥后可能會引起骨痛﹑腰痛等,此時可給予非麻醉性鎮痛劑等適當處理。
(6)對癌癥化療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癥患者,在給予癌癥化療藥物的前24小時內應避免使用本藥。
(7)對于急性髓性白血病患者(化療和骨髓移植時)應用本藥前,建議對采集細胞進行體外實驗,以確認本藥是否促進白血病細胞增多。同時,應定期進行血液檢查,發現幼稚細胞增多時應停藥。
(8)骨髓異常增生綜合征中,由于已知伴有幼稚細胞增多的類型有轉化為髓性白血病的危險性,因此應用本藥時,建議對采集細胞進行體外實驗,以證實幼稚細胞集落無增多現象。
3.應用時注意事項
(1)本品為預充式注射器包裝,一次用完,不可重復使用。
(2)靜脈滴注時,與5%葡萄糖溶液或生理鹽水混合后滴注,勿與其他藥物混用。
(3)靜脈給藥時,速度應盡量緩慢。
4.其他注意事項
(1)有報告指出,再生障礙性貧血及先天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癥患者,應用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后,有轉為骨髓異常增生綜合征或急性白血病的病例。
(2)有報告指出給再生障礙性貧血﹑骨髓異常增生綜合征及先天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癥患者應用粒細胞刺激因子后,有的病例發生了染色體異常。
(3)有報告指出粒細胞刺激因子在體外或體內實驗中,對多種人膀胱癌及骨肉瘤細胞株具有促進的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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