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疤膏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B20020108
- 產品類別:
中藥
- 規格:
每支裝(1)25g (2)50g
- 生產地址:
鄭州高新區雪松路6號
- 批準日期:
2015-04-09
- 藥品本位碼:
86903258000023;86903258000030
- 藥品本位碼備注:
86903258000023[每支裝25g];86903258000030[每支裝50g]
國藥準字B20020108
中藥
每支裝(1)25g (2)50g
鄭州高新區雪松路6號
2015-04-09
86903258000023;86903258000030
86903258000023[每支裝25g];86903258000030[每支裝50g]
密麗
OTC甲類
非醫保
是
24個月。
國產
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二歲以下嬰幼兒忌用。
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
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
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
軟堅散結,活血消疤。用于因燒傷、燙傷、瘡癰、創傷等所致的增生性疤痕的輔助治療。
偶有刺激或皮疹出現,停用幾日或減少用量后,如無不適可繼續使用。
燒傷,增生性疤痕,增生性疤痕
1.創面未愈合者忌用;
2.二歲以下嬰幼兒忌用;
3.硬損性疤痕或感染性疤痕禁用。
1.本品為外用藥,禁止內服。
2.切勿接觸眼睛、口腔等黏膜處。皮膚破潰處禁用。
3.哺乳期婦女、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4.天花和凹陷疤痕不宜使用。
5.對于新傷口愈合后遺留的疤痕,應在疤痕形成2-3個月后減小劑量使用。
6.如不慎入口或誤入眼睛,請即用大量清水漱口或沖洗眼睛,必要時應到醫院進行及時處理。
7.本品不宜長期或大面積使用,用藥后皮膚過敏者應停止使用,癥狀嚴重者應去醫院就診。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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