萘普生膠囊
- 英文名稱:
Naproxen Capsules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4021953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guī)格:
0.25g
- 生產地址:
合肥雙鳳經濟開發(fā)區(qū)
- 批準日期:
2016-12-15
- 藥品本位碼:
86904390000162
Naproxen Capsules
國藥準字H34021953
化學藥品
0.25g
合肥雙鳳經濟開發(fā)區(qū)
2016-12-15
86904390000162
OTC甲類
醫(yī)保乙類
否
24個月
國產
(1)本品對胎兒的影響研究尚不充分,由于其他非甾體抗炎藥可使胎兒動脈導管早閉,又因可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導致難產或產程延長,故除非另有原因,否則孕婦不宜應用。(2)本品分泌入乳汁中的濃度相當于血藥濃度的l%,哺乳期婦女不宜用。
慎用。
1.與其他抗炎鎮(zhèn)痛藥同用可使胃腸道不良反應增多,并有致潰瘍發(fā)作的危險。
2.與肝素、雙香豆素等抗凝藥同用,出血時間延長,可出現出血傾向,并有導致胃腸道潰瘍的可能。
3.本品可降低呋塞米的排鈉和降壓作用。
4.本品可抑制鋰的排泄,使血鋰濃度升高。
5.與丙磺舒同用時,本品血藥濃度升高,半衰期延長,療效增加,但不良反應也相應增加。
6.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fā)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超量中毒時應予以緊急處理,包括催吐或洗胃,口服活性炭及抗酸藥,給予對癥及支持療法,并合理使用利尿藥。
本品為非甾體抗炎藥,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發(fā)揮抗炎鎮(zhèn)痛作用。
口服后吸收迅速而完全,口服后2~4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與食物、含鎂和鋁物質同服吸收率降低,與碳酸氫鈉同服吸收加快。血漿蛋白結合率高于99%。T1/2一般為13小時。在肝內代謝,經腎臟排泄.約有95%以原形及其結合物隨尿排出。
用于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關節(jié)痛、神經痛、肌肉痛、偏頭痛、頭痛、痛經、牙痛。
1.可見惡心、嘔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適、頭暈、頭痛、嗜睡、耳鳴、呼吸急促、呼吸困難、哮喘、皮膚瘙癢、下肢水腫。
2.可見視力模糊或視力障礙、聽力減退、腹瀉、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
3.偶見胃腸出血、腎損害、過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無力、血象異常、肝功能損害。
臂叢神經痛,痛經,風濕性關節(jié)炎,三叉神經痛,急性牙髓炎,牙周炎,偏頭痛,偏頭痛,痛經
1.孕婦、哺乳期婦女禁用。
2.2歲以下兒童禁用。
3.哮喘、鼻息肉綜合征、血管神經性水腫,以及對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熱鎮(zhèn)痛藥過敏者禁用。
4.胃、十二指腸活動性潰瘍患者禁用。
1.本品為對癥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過5天,癥狀未緩解,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2.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60歲以上、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
3.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y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
4.兒童用量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5.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zhèn)痛藥的藥品(如某些復方抗感冒藥)。
6.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7.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yī)。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13.如出現胃腸道出血或潰瘍、胸痛、氣短、無力、言語含糊等情況,應停藥并咨詢醫(yī)師。
1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現皮疹或過敏癥狀,應停藥并咨詢醫(y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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