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復方磺胺二甲嘧啶散
- 英文名稱:
Pediatric Compound Sulfadimidine Powder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53021867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格:
磺胺二甲嘧啶0.15g,磺胺脒0.1g,碳酸氫鈉0.1g
- 生產地址:
云南省楚雄經濟技術開發區
- 批準日期:
2015-04-22
- 藥品本位碼:
86905710000091
Pediatric Compound Sulfadimidine Powder
國藥準字H53021867
化學藥品
磺胺二甲嘧啶0.15g,磺胺脒0.1g,碳酸氫鈉0.1g
云南省楚雄經濟技術開發區
2015-04-22
86905710000091
處方藥
非醫保
否
24個月
國產
孕婦慎用。
由于磺胺藥可引起核黃疸和新生兒溶血,故新生兒及2個月以下嬰兒不宜應用。
1.合用尿堿化藥可增強本品在堿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不能與對氨基苯甲酸(PABA)合用,PABA可代替本品被細菌攝取,兩者相互拮抗。
3.下列藥物與本品同用時,本品可取代這些藥物的蛋白結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謝,以致藥物作用時間延長或發生毒性,因此當這些藥物與磺胺藥同時應用,或在應用本品之后使用時需調整其劑量。此類藥物包括口服抗凝藥、口服降血糖藥、甲氨蝶呤、苯妥英鈉和硫噴妥鈉。
4.與骨髓抑制藥合用時可能增強此類藥物對造血系統的不良反應。如有指征需兩類藥物同用時,應嚴密觀察可能發生的毒性反應。
5.與溶栓藥物合用時,可能增大其潛在的毒性作用。
6.與肝毒性藥物合用時,可能引起肝毒性發生率的增高。對此類患者尤其是用藥時間較長及以往有肝病史者應監測肝功能。
7.與光敏感藥物合用時,可能發生光敏感的相加作用。
8.接受本品治療者對維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9.不宜與烏洛托品合用,因烏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產生甲醛,后者可與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發生結晶尿的危險性增加。
10.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漿蛋白結合部位,當兩者同用時可增強保泰松的作用。
11.磺吡酮(sulfinpyrazone)與本品合用時可減少后者自腎小管的分泌,導致血藥濃度升高且持久,從而產生毒性,因此在應用磺吡酮期間或在用后可能需要調整本品的劑量。當磺吡酮療程較長時,對磺胺藥的血藥濃度宜進行監測,有助于劑量的調整,保證安全用藥。
磺胺二甲嘧啶抗菌譜為對非產酶金黃色葡萄球菌、化膿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屬、沙門菌屬、志賀菌屬等腸桿菌科細菌、淋病奈瑟菌、腦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桿菌具有抗菌作用。但近年來細菌對本品的耐藥性增高,尤其是鏈球菌屬、奈瑟菌屬以及腸桿菌科細菌。其抑菌機制在于結構上類似對氨基苯甲酸(PABA),可與PABA競爭性作用于細菌體內的二氫葉酸合成酶,從而阻止PABA作為原料合成細菌所需的葉酸,減少具有代謝活性的四氫葉酸的量,而后者則是細菌合成嘌呤、胸腺嘧啶核苷和脫氧核糖核酸(DNA)的必需物質,因此抑制了細菌的生長繁殖。磺胺脒為可用于腸道感染的抗菌藥,作用機制同磺胺二甲嘧啶。
磺胺二甲嘧啶經腸道吸收后迅速自胃腸道吸收,在體內分布廣泛,可透過血-腦脊液屏障,腦脊液的藥物濃度為血藥濃度的30%~80%,血漿蛋白結合率為80%,血中乙酰化率為15%~40%,血消除半衰期(t1/2b)為5~7小時。主要從尿排泄,2天內50%的藥物從尿中排出,其中約70%為乙酰化物。磺胺脒口服后在腸內很少吸收,絕大部分以原形隨糞便排出。
本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腸炎、耳炎、結膜炎、瘡癤、膿腫。
1.過敏反應較為常見,可表現為藥疹,嚴重者可發生滲出性多形紅斑、剝脫性皮炎和大皰表皮松解萎縮性皮炎等;也有表現為光敏反應、藥物熱、關節及肌肉疼痛、發熱等血清樣反應。
2.中性粒細胞減少或缺乏癥、血小板減少癥及再生障礙性貧血。患者可表現為咽痛、發熱、蒼白和出血傾向。
3.溶血性貧血及血紅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G-6PD)患者應用磺胺藥后易發生,在新生兒和小兒中較成人為多見。
4.高膽紅素血癥和新生兒核黃疸。由于磺胺藥與膽紅素競爭蛋白結合部位,可致游離膽紅素增高。新生兒肝功能不完善,故較易發生高膽紅素血癥和新生兒黃疸,偶可發生核黃疸。
5.肝臟損害。可發生黃疸、肝功能減退,嚴重者可發生急性肝壞死。
6.腎臟損害。可發生結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發生間質性腎炎或腎小管壞死等嚴重不良反應。
7.惡心、嘔吐、胃納減退、腹瀉、頭痛、乏力等。一般癥狀輕微,不影響繼續用藥。偶有患者發生艱難梭菌腸炎,此時需停藥。
8.甲狀腺腫大及功能減退偶有發生。
9.中樞神經系統毒性反應偶可發生,表現為神經錯亂、定向力障礙、幻覺、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現均需立即停藥。
10.磺胺藥所致的嚴重不良反應雖少見,但可致命,如滲出性多形紅斑、剝脫性皮炎、大皰表皮松解萎縮性皮炎、暴發性肝壞死、粒細胞缺乏癥、再生障礙性貧血等血液系統異常。治療時應嚴密觀察,當皮疹或其他反應的早期征兆出現時應立即停藥。
呼吸道感染,中耳炎,腸炎,結膜炎,上呼吸道感染
1.對磺胺類藥過敏者禁用。
2.巨幼紅細胞性貧血患者禁用。
3.嚴重肝功損害者禁用。
1.交叉過敏反應。對一種磺胺藥呈現過敏的患者對其他磺胺藥也可能過敏。
2.對呋塞米、砜類、噻嗪類利尿藥、磺脲類、碳酸酐酶抑制劑呈現過敏的患者﹐對磺胺藥亦可過敏。
3.磺胺藥的作用可被對氨基苯甲酸及其衍生物(普魯卡因、丁卡因)所拮抗﹐此外膿液以及組織的分解產物的存在也起拮抗作用﹐因其可提供細菌生長的必需物質。
4.下列情況應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肝功能損害、血卟啉癥、腎功能損害。
5.服藥期間﹐宜多飲開水。
6.治療中注意:
(1)全血象檢查。
(2)定期尿液檢查。
(3)肝、腎功能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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