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諾貝特膠囊(Ⅱ)
- 英文名稱:
Fenofibrate Capsules(Ⅱ)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66657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格:
0.2g
- 生產地址:
浙江省龍泉市環城西路17號
- 批準日期:
2016-08-23
- 藥品本位碼:
86904634000088
Fenofibrate Capsules(Ⅱ)
國藥準字H20066657
化學藥品
0.2g
浙江省龍泉市環城西路17號
2016-08-23
86904634000088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否
36個月
國產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本品尚無用于人類的實驗數據。
本品用于兒童的療效和安全性,目前尚無實驗研究加以證實,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兒童。
老年人單劑量口服本品的清除率與成年人相似,但如有腎功能不良時,須適當減少本品用藥劑量。
1.本品應慎與HMG-CoA還原酶抑制劑,如普伐他汀、氟伐他汀、辛伐他汀等合用,可引起肌痛、橫紋肌溶解、血肌酸磷酸激酶增高等肌病,嚴重時應停藥。
2.本品與膽汁酸結合樹脂,如考來烯胺等合用,則至少應在服用這些藥物之前1小時或4~6小時之后再服用非諾貝特。因膽汁酸結合藥物還可結合同時服用的其他藥物,進而影響其他藥的吸收。
3.本品有增強香豆素類抗凝劑療效的作用,同時使用可使凝血酶原時間延長,故合用時應減少口服抗凝藥劑量,以后再按檢查結果調整用量。
4.本品主要經腎排泄,在與免疫抑制劑,如環孢素或其他具腎毒性的藥物合用時,可能有導致腎功能惡化的危險,應減量或停藥。
5.本品與其他高蛋白結合率的藥物合用時,可使它們的游離型增加,藥效增強,如甲苯磺丁脲及其他磺脲類降糖藥、苯妥英、呋塞米等,在降血脂治療期間服用上述藥物,則應調整降糖藥及其他藥的劑量。
1.沒有過量使用的報道。
2.由于非諾貝特血漿蛋白結合率較高,因此不考慮使用血液透析。如果發生,應該采取針對癥的支持治療。
為氯貝丁酯類血脂調節劑,能抑制膽固醇和甘油三酯的合成,增加固醇類的排泄。此外,尚能降低血漿纖維蛋白原含量和血小板的粘性,減少血栓的形成。
一次給藥后3~5小時左右血藥濃度達峰值,表觀分布容積為0.9L/kg,消除半衰期約為20小時。每日一次服用250mg,連服7天,穩態峰濃度約為12ug/ml.吸收后在肝、腎、腸道中分布多,其次為肺、心和腎上腺,睪丸、脾、皮膚內有少量。在肝內與腎組織內代謝,代謝產物以葡糖醛酸化產物占大多數,另一部分經羧基還原與葡糖醛酸化,經腎排出。
1.本品用于治療成人飲食控制療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癥,其降甘油三酯及混合型高脂血癥作用較膽固醇明顯。
2.本品不能完全代替飲食控制療法,只能用作在控制飲食基礎上的輔助治療。
發生率約有2%~15%。
1.胃腸道反應包括腹部不適、腹瀉、便秘最常見(約5%);皮疹(2%);
2.神經系統不良反應包括乏力、頭痛、性欲喪失、陽萎、眩暈、失眠(約3%~4%);
3.本品屬氯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橫紋肌溶解綜合征,導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
4.發生橫紋肌溶解,主要表現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紅蛋白尿、并可導致腎衰,但較罕見;
5.在患有腎病綜合征及其他腎損害而導致血白蛋白減少的患者或甲狀腺機能亢進的患者,發生肌病的危險性增加。(約1%);
6.有使膽石增加的趨向,可引起膽囊疾病,乃至需要手術;
7.在治療初期可引起輕度至中度的血液學改變,如血紅蛋白、血細胞比積和白細胞降低等。
8.偶有血氨基轉移酶增高,包括丙氨酸及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
高脂血癥,高脂血癥
1.對非諾貝特過敏者禁用;
2.有膽囊疾病史﹑患膽石癥的患者禁用,本品可增加膽固醇向膽汁的排泌,從而引起膽結石。
3.嚴重腎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原發性膽汁性肝硬化或不明原因的肝功能持續異常的患者禁用。
1.本品對診斷有干擾,服用本品時血小板計數、血尿素氮、氨基轉移酶、血鈣可能增高;血堿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轉肽酶及膽紅素可能降低。
2.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全血象及血小板計數,肝功能試驗,血膽固醇、甘油三酯或低密度脂蛋白,血肌酸磷酸激酶。如果臨床有可疑的肌病的癥狀(如肌痛、觸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顯著升高,則應停藥。
3.在治療高血脂的同時,還需關注和治療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種原發病,如甲狀腺機能減退、糖尿病等。某些藥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類利尿藥和β-受體阻滯劑等,停藥后,則不再需要相應的抗高血脂治療。
4.飲食療法始終是治療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鍛煉和減輕體重等方式,都將優于任何形式的藥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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