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頭孢噻肟鈉
- 英文名稱:
Cefotaxime Sodium for Injection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64971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格:
1.0g
- 生產地址:
紹興市袍江工業區三江路
- 批準日期:
2016-04-05
- 藥品本位碼:
86904612000062
Cefotaxime Sodium for Injection
國藥準字H20064971
化學藥品
1.0g
紹興市袍江工業區三江路
2016-04-05
86904612000062
處方藥
醫保甲類
否
國產
本品可經乳汁排出,哺乳期婦女應用本品時雖無發生問題的報告,但應用本品時宜暫停哺乳。本品可透過血胎盤屏障進入胎兒血循環,孕婦應限用于有確切適應證的患者。
嬰幼兒不宜作肌內注射。
老年患者用藥根據腎功能適當減量。
1.與慶大霉素或妥布霉素合用對銅綠假單胞菌均有協同作用;與阿米卡星合用對大腸桿菌、肺炎克雷伯菌和銅綠假單胞菌有協同作用。
2.與氨基糖甙類抗生素聯合應用時,用藥期間應隨訪腎功能。
3.大劑量頭孢噻肟與強利尿藥聯合應用時,應注意腎功能變化。
4.頭孢噻肟可用氯化鈉注射液或葡萄糖液稀釋,但不能與碳酸氫鈉液混合。
5.與阿洛西林或美洛西林等合用,可使本品的總清除率降低,如兩者合用需適當減低劑量。
本品無特效拮抗藥,藥物過量時主要給予對癥治療和大量飲水及補液等。
頭孢噻肟為第三代頭孢菌素,抗菌譜廣,對大腸埃希菌、奇異變形桿菌、克雷伯菌屬和沙門菌屬等腸桿菌科細菌等革蘭陰性菌有強大活性。對普通變形桿菌和枸櫞酸桿菌屬亦有良好作用。陰溝腸桿菌、產氣腸桿菌對本品比較耐藥。本品對銅綠假單孢菌和產堿桿菌無抗菌活性。頭孢噻肟對流感桿菌、淋病奈瑟菌(包括產β內酰胺酶株)、腦膜炎奈瑟菌和卡他莫拉菌等均有強大作用。本品對金黃色葡萄球菌的抗菌活性較差,對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革蘭陽性球菌的活性強,腸球菌屬對本品耐藥。
1.肌內注射本品0.5g或1.0g后,0.5小時達血藥峰濃度(Cmax),分別為12mg/L和25mg/L,8小時后血中仍可測出有效濃度。于5分鐘內靜脈注射本品1g或2g,即刻血藥峰濃度分別為102mg/L和215mg/L,4小時后2g組尚可測得3.3mg/L。30分鐘內靜脈滴注1g后的即刻血藥濃度為41mg/L,4小時的血藥濃度為1.5mg/L。頭孢噻肟廣泛分布于全身各種組織和體液中。
2.正常腦脊液中的藥物濃度很低;腦膜炎患者應用本品后,腦脊液中可達有效濃度。支氣管分泌物、中耳溢液、胸腔積液、膿胸膿液、腹水、膽囊壁、膽汁、骨組織中亦均可達有效濃度。本品可透過血-胎盤屏障進入胎兒血循環,少量亦可進入乳汁。
3.白內障病人靜脈注射2g后,前房液中藥物濃度為0.3~2.3mg/L。蛋白結合率30%~50%。1/3~1/2的藥物在體內代謝成為去乙酰頭孢噻肟(抗菌活性為頭孢噻肟的l/10)和其它無活性的代謝物。本品血消除半衰期(t1/2β)為1.5小時,老年人的t1/2β(2~2.5小時)較年輕人為長,腎功能不全者t1/2β可延長為14.6小時。約80%(74%~88%)的給藥量經腎排泄,其中約50~60%為原形藥,10~20%為去乙酰頭孢噻肟,頭孢噻肟經膽汁排泄的量甚少,約為給藥量的0.01%~0.1%。丙磺舒可使頭孢噻肟的腎清除減少5%,t1/2β延長45%。血液透析能將62.3%的藥物自體內清除。腹膜透析對藥物的清除量很少。
本品為第三代頭孢菌素,抗菌譜廣。適用于敏感細菌所致的肺炎及其他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腦膜炎﹑敗血癥﹑腹腔感染﹑盆腔感染﹑皮膚軟組織感染﹑生殖道感染﹑骨和關節感染等。頭孢噻肟可以作為小兒腦膜炎的選用藥物。
不良反應發生率低,約3%~5%。
1.有皮疹和藥物熱、靜脈炎、腹瀉、惡心、嘔吐、食欲不振等。
2.堿性磷酸酶或血清氨基轉移酶輕度升高,暫時性血尿素氮和肌酐升高等。
3.白細胞減少、酸性粒細胞增多或血小板減少少見。
4.偶見頭痛、麻木、呼吸困難和面部潮紅。
5.極少數病人可發生粘膜念珠菌病。
肺炎,其他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腦膜炎,敗血癥,腹腔感染,盆腔感染,敗血癥
對頭孢菌素過敏者及有青霉素過敏性休克或即刻反應史者禁用本品。
1.交叉過敏反應:對一種頭孢菌素或頭霉素過敏者對其他頭孢菌素類或頭霉素也可能過敏。對青霉素或青霉胺過敏者也可能對本品過敏。應用本品發生過敏性休克時,予以腎上腺素、保持呼吸道通暢、吸氧、糖皮質激素及抗組胺藥等緊急措施。
2.對診斷的干擾:應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試驗可出現陽性;孕婦產前應用本品,此反應可出現于新生兒。用硫酸銅法測定尿糖可呈假陽性。血清堿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或血清乳酸脫氫酶值可增高。
3.頭孢噻肟鈉1.05g約相當于1g頭孢噻肟,每1g頭孢噻肟鈉含鈉量約為2.2mmol(51mg)。1g頭孢噻肟溶于14ml滅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滲溶液。
4.配制肌內注射液時,0.5g、1.0g或2.0g的頭孢噻肟分別加入2ml、3ml或5ml滅菌注射用水。供靜脈注射的溶液,加至少10~20ml滅菌注射用水于上述不同量的頭孢噻肟內,于5~10分鐘內徐緩注入。靜脈滴注時,將靜脈注射液再用適當溶劑稀釋至100~500ml。肌內注射劑量超過2g時,應分不同部位注射。
5.腎功能減退者應在減少劑量情況下慎用;有胃腸道疾病或腎功能減退者慎用。
6.本品與氨基糖甙類不可同瓶滴注。
7.本品快速靜脈注射(小于60秒)可能引起致命性心律紊亂。
8.大計量頭孢噻肟與強利尿劑(如呋塞米)合用可能影響腎功能,應注意腎功能變化。
9.應用頭孢噻肟可能引起假膜性腸炎。在應用過程中如發生腹瀉且懷疑為假膜性腸炎時。應立即停藥并予以甲硝唑口服,無效時考慮口服萬古霉素或去甲萬古霉素。
10.長期應用本品可能導致不敏感或耐藥菌的過度繁殖,需要嚴密觀察。一旦發生二重感染,需予以相應處理。
11.應用本品治療可能發生中性粒細胞減少及罕見的粒細胞缺乏癥,尤其是長期治療。因此,療程超過10者應監測血常規。
12.本品對局部組織有刺激作用。在絕大多數病例中,改變注射部位即可解決血管周圍外滲。極個別情況下可能發生廣泛血管周圍外滲,并導致組織壞死,可能需要外科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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