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乙酰氨基酚膠囊
- 英文名稱:
Paracetamol Capsules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46020401
- 產(chǎn)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guī)格:
0.3g
- 生產(chǎn)地址:
海口市南海大道273號海口國家高新區(qū)D棟
- 批準日期:
2015-06-16
- 藥品本位碼:
86905841000069
Paracetamol Capsules
國藥準字H46020401
化學藥品
0.3g
海口市南海大道273號海口國家高新區(qū)D棟
2015-06-16
86905841000069
處方藥
醫(yī)保甲類
否
國產(chǎn)
尚未進行孕婦研究,但在動物繁殖性研究中,未見到對胎兒的影響,并且孕婦使用該藥品的治療獲益可能勝于其潛在危害。或者,該藥品尚未進行動物試驗,也沒有對孕婦進行充分嚴格的對照研究。
1.應用巴比妥類(如苯巴比妥)或解痙藥(如顛茄)的患者,長期應用本品可致肝損害。
2.本品與氯霉素同服,可增強后者的毒性。
3.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fā)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熱鎮(zhèn)痛作用。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fā)熱,也用于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jié)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jīng)痛、痛經(jīng)。
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熱及粒細胞減少。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
痛經(jīng),偏頭痛,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頭痛,感冒,頭痛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1.本品為對癥治療藥,用于解熱連續(xù)使用不超過3天,用于止痛不超過5天,癥狀未緩解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2.對阿司匹林過敏者慎用。
3.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zhèn)痛藥的藥品(如某些復方抗感冒藥)。
4.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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