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霉素V鉀片
- 英文名稱:
Phenoxymethylpenicillin Potassium Tablets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1023896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格:
0.236g(40萬單位)(按C16H18N2O5S計)
- 生產地址:
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昆明湖街8號
- 批準日期:
2015-08-15
- 藥品本位碼:
86901317000052
Phenoxymethylpenicillin Potassium Tablets
國藥準字H21023896
化學藥品
0.236g(40萬單位)(按C16H18N2O5S計)
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昆明湖街8號
2015-08-15
86901317000052
處方藥
醫保甲類
否
24個月
國產
1.本品可透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故孕婦慎用。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嬰兒致敏并引起腹瀉﹑皮疹﹑念球菌屬感染等,故哺乳期婦女慎用或用藥期間暫停哺乳。
參見【用法用量】
老年患者應根據腎功能情況調整用藥劑量或用藥間期。
1.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藥可減少本品在腎小管的排泄,因而使本品的血藥濃度升高,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長,毒性也可能增加。
2.本品與別嘌醇合用時,皮疹發生率顯著增高,故應避免合用。
3.本品不宜與雙硫侖等乙醛脫氫酶抑制藥合用。
4.本品與氯霉素合用于細菌性腦膜炎時,遠期后遺癥的發生率較兩者單用時高。
5.本品可刺激雌激素代謝或減少其腸肝循環,因此可降低口服避孕藥的效果。
6.氯霉素、紅霉素、四環素類等抗生素和磺胺藥等抑菌藥可干擾本品的殺菌活性,因此不宜與本品合用,尤其在治療腦膜炎或急需殺菌藥的嚴重感染時。
7.本品可加強華法林的作用。
8.克拉維酸可增強本品對產β內酰胺酶細菌的抗菌活性;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在亞抑菌濃度時一般可增強本品對糞腸球菌的體外殺菌作用。
1.中毒癥狀藥物過最的癥狀與副作用癥狀吻合,可產生胃腸不適和體液一電解質平衡失調等癥狀。
2.中毒后療法并無專門的解毒劑用于治療藥物過量,治療方法包括血液透析、洗胃或特別針對水和電解質平衡的對癥治療。
1.藥理作用:
(1)青霉素V是高效抗菌的口服青霉素。它通過抑制細胞壁生物合成而對敏感增殖微生物具有殺菌作用。
(2)青霉素V的抗菌譜與芐青霉素相同,包括A、C、G、H、L和M組鏈球菌;肺炎鏈球菌;不產生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奈瑟氏球菌;豬紅斑丹毒絲菌;李斯特氏菌;棒狀菌;炭疽桿菌;放線菌;鏈桿菌;多殺巴斯德氏菌;小螺菌和螺旋菌屬(如鉤端螺旋體、密螺旋體、疏螺旋體和其他螺旋體)以及多數厭氧菌(如消化球菌、消化鏈球菌、梭桿菌、梭菌等)。對一些腸球菌的菌株(D組鏈球菌)也有敏感性。
2.毒理研究:
(1)單劑量毒性42天到56天的人鼠服用青霉素V鉀的LD50據報道人于1.040mg/kg體重。
(2)多劑量毒性用含有青霉素V游離酸且含量變化的食物(2000mg/kg體重)喂養雌性大鼠,兩個月后實驗組和對照組的生長曲線基本相同。以每日200mg/kg體重的青霉素V游離酸分別喂養三只狗,兩個月后,動物的實驗室參數和顯微鏡下器官檢查無任何變化。
1.青霉素V鉀耐酸,可被迅速吸收,因此給藥30到60分鐘后在血液和組織中達到峰值濃度,保證了可靠的療效,血漿半衰期為30-45分鐘,血漿蛋白結合率大約為55%。
2.本品可迅速分布于腎、肺、肝、皮膚、子宮內膜、肌肉和體液,特別是炎癥發生部位,但極少分布于骨骼中。大多數藥物以原形經腎臟消除,一小部分活性藥物經膽道消除。
1.本品本品適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輕﹑中度感染,包括鏈球菌所致的扁桃體炎﹑咽喉炎﹑猩紅熱﹑丹毒等;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氣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竇炎及敏感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膚軟組織感染等。
2.本品也可用于螺旋體感染和作為風濕熱復發和感染性心內膜炎的預防用藥。
1.常見惡心﹑嘔吐﹑上腹部不適﹑腹瀉等胃腸道反應及黑毛舌。
2.過敏反應:皮疹(尤其易發生于傳染性單核細胞增多癥者)﹑蕁麻疹及其他血清病樣反應﹑喉水腫﹑藥物熱和嗜酸粒細胞增多等。
3.二重感染:長期或大量服用本品可致耐青霉素金黃色葡萄球菌﹑革蘭陰性桿菌或白念珠菌感染(舌苔呈棕色甚至黑色)。
4.少見溶血性貧血﹑血清氨基轉移酶一過性升高﹑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神經毒性和腎毒性等。
扁桃體炎,咽喉炎,猩紅熱,丹毒,支氣管炎,肺炎,中耳炎,尿道黏膜脫垂
青霉素皮試陽性反應者、對本品及其他青霉素類藥物過敏者及傳染性單核細胞增多癥患者禁用。
1.患者每次開始服用本品前,必須先進行青霉素皮試。
2.對頭孢菌素類藥物過敏者及有哮喘、濕疹、枯草熱、蕁麻疹等過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3.本品與其他青霉素類藥物之間有交叉過敏性。若有過敏反應產生,則應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應措施。
4.腎功能減退者應根據血漿肌酐清除率調整劑量或給藥間期。
5.治療鏈球菌感染時療程需10日,治療結束后宜作細菌培養,以確定鏈球菌是否已清除。
6.對懷疑為伴梅毒損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應進行暗視野檢查,并至少在4個月內,每月接受血清試驗一次。
7.長期或大劑量服用本品者,應定期檢查肝、腎、造血系統功能和檢測血清鉀或鈉。
8.對實驗室檢查指標的干擾。
(1)硫酸銅法尿糖試驗可呈假陽性,但葡萄糖酶試驗法不受影響。
(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或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測定值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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