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乙酰氨基酚泡騰顆粒劑
- 英文名稱:
Paracetamol Effervescent Granules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41023435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格:
10g(含對乙酰氨基酚0.5g)
- 生產地址:
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玉蘭街99號
- 批準日期:
2015-06-23
- 藥品本位碼:
86903255000019
Paracetamol Effervescent Granules
國藥準字H41023435
化學藥品
10g(含對乙酰氨基酚0.5g)
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玉蘭街99號
2015-06-23
86903255000019
處方藥
非醫保
否
24個月
國產
1.本品可通過胎盤,故應考慮到孕婦用本品后可能對胎兒造成的不良影響。
2.雖然哺乳期婦女用本品后在乳汁中可達一定濃度,但在哺乳嬰兒尿中尚未發現本品或本品代謝產物排出。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不推薦使用。
3歲以下兒童因肝、腎功能發育不全,應避免使用。
老年患者由于肝、腎功能發生減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長,易發生不良反應,應慎用或適當減量使用。
1.應用巴比妥類(如苯巴比妥)或解痙藥(如顛茄)的患者,長期應用本品可致肝臟損害。
2.本品與氯霉素同服,可增強后者的毒性。
3.長期大量與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體抗炎藥合用時,有明顯增加腎毒性的危險。
4.本品與抗病毒藥齊多夫定(Zidovudine)合用時,可增加其毒性,應避免同時應用。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1.本品為乙酰苯胺類解熱鎮痛藥。通過抑制下丘腦體溫調節中樞前列腺素合成酶,減少前列腺素PGE1的合成和釋放,導致外周血管擴張、出汗而達到解熱的作用,其解熱作用強度與阿司匹林相似。
2.通過抑制前列腺素PGE1、緩激肽和組胺等的合成和釋放,提高痛閾而起到鎮痛作用,屬于外周性鎮痛藥,作用較阿司匹林弱,僅對輕、中度疼痛有效。本品無明顯抗炎作用。
1.本品口服吸收迅速,約0.5小時血漿達峰,峰濃度為6ug/ml,本品約25%與血漿蛋白結合,90%~95%在肝臟代謝,主要與葡萄糖醛酸、硫酸及半胱氨酸結合。
2.中間代謝產物對肝臟有毒性作用。
3.t1/2一般為1~4小時(平均為2小時),腎功能不全時不變,但在某些肝病患者可能延長,老年人和新生兒可有所延長,而小兒則有所縮短。
4.本品主要以葡萄糖醛酸結合的形式從腎臟排泄,24小時內約有3%以原形隨尿排出。
用于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及緩解輕中度疼痛,如關節痛、偏頭痛、頭痛、肌肉痛、牙痛、神經痛等。
不良反應較少,對胃無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熱及白血球減少等不良反應,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
感冒,發熱,頭痛,輕度疼痛,中度疼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
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2.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1.本品為對癥治療藥,用于解熱連續應用不得超過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過5天,癥狀未緩解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2.不能同時服用含有對乙酰氨基酚及其他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復方抗感冒藥)。
3.肝腎功能不全患者、老年患者慎用。
4.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5.對阿司匹林過敏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間禁止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7.當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用。
8.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護下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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