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孢羥氨芐膠囊
- 英文名稱:
Cefadroxil Capsules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63817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格:
0.25g
- 生產地址:
常州市金壇區華城路198號
- 批準日期:
2015-07-07
- 藥品本位碼:
86901511000643
Cefadroxil Capsules
國藥準字H20063817
化學藥品
0.25g
常州市金壇區華城路198號
2015-07-07
86901511000643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否
24個月
國產
孕婦用藥需有確切適應癥。本品亦可進入乳汁,雖至今尚無哺乳期婦女應用頭孢菌素類發生問題的報告,但仍須權衡利弊后應用。
尚不明確。
尚不明確。
丙磺舒可提高本品血藥濃度,延緩腎排泄。
尚不明確。
(1)藥理頭孢羥氨芐為第一代口服頭孢菌素,對產青霉素酶和不產青霉素酶的金葡菌,凝固酶陰性葡萄球菌、肺炎鏈球菌、A組溶血性鏈球菌等大部分菌株具良好抗菌作用。對大腸埃希菌、奇異變形桿菌、沙門菌屬、志賀菌屬、流感嗜血桿菌和淋球菌亦有一定抗菌活性。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腸球菌屬、吲哚陽性變形桿菌屬、腸桿菌屬、沙雷菌屬等腸桿菌科細菌、銅綠假單胞菌屬及脆弱擬桿菌等對本品耐藥。
(2)藥理頭孢羥氨芐屬低毒。給新生大鼠12600mg/kg的高劑量未發生死亡;犬每日口服本品600mg/kg,大鼠每日口服本品1000mg/kg,連續6個月,對各組織器官未產生毒性反應。
本品吸收良好,空腹口服0.5g后16mg/L的血藥峰濃度(Cmax)于給藥后1.5小時到達。給藥后12小時尚可測得微量,血消除半衰期(t1/2)為1.27~1.5小時。食物對血藥峰濃度和t1/2均無明顯影響。頭孢羥氨芐自胃腸道的吸收較頭孢氨芐和頭孢拉定緩慢,但維持的血藥濃度較后兩者持久。本品的蛋白結合率為20%。本品體內分布廣泛,口服1.0g后2~5小時,痰、胸水和肺組織中的濃度分別為1.3mg/L,11.4mg/L,7.4mg/L(mg/kg);骨骼、肌肉和滑囊液中的藥物濃度分別為同期血藥濃度的23%,31%和43%。膽汁藥物濃度較血藥濃度為低。本品可進入胎盤,也可進入乳汁。24小時累積排出給藥量的86%。本品能為血液透析清除。
適用于敏感細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膚軟組織感染以及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為口服制劑,不宜用于重癥感染。
本品不良反應發生率約為5%,以惡心、上腹部不適等胃腸道反應為主,少數患者尚可發生皮疹等過敏反應。偶可發生過敏性休克,也可出現尿素氮、血清氨基轉移酶、血清堿性磷酸酶一過性升高。
尿路感染,皮膚軟組織感染,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中耳炎,肺部感染,急性咽炎
對有頭孢菌素類藥物過敏史者和有青霉素過敏性休克史者或即刻反應史者禁用。
1.在應用本品前須詳細詢問患者對頭孢菌素類、青霉素類及其他藥物過敏史,有青霉素類藥物過敏性休克史者不可應用本品,其他患者應用本品時必須注意頭孢菌素類與青霉素類存在交叉過敏反應的機會約有5%~7%,需在嚴密觀察下慎用。一旦發生過敏反應,立即停用藥物。如發生過敏性休克,須立即就地搶救,包括保持氣道通暢、吸氧和腎上腺素、糖皮質激素的應用等措施。
2.有胃腸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腸炎或抗菌藥物相關性結腸炎(頭孢菌素很少產生偽膜性腸炎)者以及有腎功能減退者慎用本品。
3.應用頭孢羥氨芐時可出現直接Coombs試驗陽性反應和尿糖假陽性反應(硫酸銅法);少數患者的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轉移酶、門冬氨基酸轉移酶和堿性磷酸酶可有短暫性升高。
4.頭孢羥氨芐主要經腎排出,腎功能減退患者應用本品須適當減量。
5.每日口服劑量超過4g時,應考慮改注射用頭孢菌素類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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