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凝血酶原復合物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S10950035
- 產品類別:
生物制品
- 規格:
200IU/瓶
- 生產地址:
上海市閔行區北斗路55號
- 批準日期:
2015-06-25
- 藥品本位碼:
86900714000146
國藥準字S10950035
生物制品
200IU/瓶
上海市閔行區北斗路55號
2015-06-25
86900714000146
處方藥
非醫保
否
國產
應慎重。如有必要應用時應在醫師指導和嚴密觀察下使用。
未專門進行該項針對性試驗研究,且無系統可靠的參考文獻。
一般老年人的生理機能降低,故應視患者狀態慎重用藥。
不可與其他藥物合用。
有引起血栓的危險性。
本品含有維生素K依賴的在肝臟合成的四種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維生素K缺乏和嚴重肝臟疾患均可造成這四個因子的缺乏。而上述任何一個因子的缺乏都可導致凝血障礙。輸注本品能提高血液中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的濃度。
未專門進行該項針對性試驗研究,且無系統可靠的參考文獻。
先天性和獲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癥(單獨或聯合缺乏)包括:1.凝血因子Ⅸ缺乏癥(乙型血友病),以及Ⅱ、Ⅶ、Ⅹ凝血因子缺乏癥;2.抗凝劑過量、維生素K缺乏癥;3.肝病導致的出血患者需要糾正凝血功能障礙時;4.各種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時間延長而擬作外科手術患者;但對凝血因子V缺乏者可能無效;5.治療已產生因子Ⅷ抑制物的甲型血友病患者的出血癥狀;6.逆轉香豆素類抗凝劑誘導的出血;
1.尚無系統規范的不良反應觀察資料。快速滴注時可引起發熱、潮紅、頭疼等副反應,減緩或停止滴注,上述癥狀即可消失。2.偶有報道因大量輸注導致彌散性血管內凝血(DIC),深靜脈血栓(DVT),肺栓塞(PE)等。有血栓形成史患者接受外科手術時應權衡利弊,慎用本品。
鼻咽血管纖維瘤,血友病,凝血功能障礙性疾病,血友病甲
須嚴格控制適應癥,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1.除肝病出血患者外,在用藥前應確診患者存在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癥。冠心病、心肌梗死、嚴重肝病、外科手術等患者如有血栓形成或彌散性血管內凝血(DIC)傾向時,應慎用本品。2.本品不得用于靜脈外的注射途徑。3.瓶子破裂、產品過有效期或溶解后出現搖不散沉淀等情況不可使用。如發現制劑瓶內已失去真空度,請勿使用。4.靜脈滴注時,醫師要隨時注意使用情況,若發現彌散性血管內凝血(DIC)或血栓的臨床癥狀和體征,要立即終止使用。并用肝素拮抗。本品含有凝血因子Ⅸ的一半效價的肝素,可降低血栓形成的危險性。但是,一旦發現任何可疑情況,即使患者病情不允許完全停用,也要大幅度減低用量。5.制品一旦開瓶應立即使用(一般不得超過3小時),未用完部分不能保留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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