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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73182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格:

    2%

  • 生產地址:

    上海市金山工業區茂業路500號

  • 批準日期:

    2017-08-18

  • 藥品本位碼:

    86900621000062

  • 【品牌】

    【類型】

    處方藥

    【醫保】

    非醫保

    【外用藥】

    【有效期】

    【國家/地區】

    國產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權衡利弊后使用。
    2.孕婦禁止長期、大面積使用。

    【兒童用藥】

    對于兒童,如大面積用藥或長期用藥,會增加藥物的全身吸收,故嬰兒及兒童不宜使用。

    【老人用藥】

    老年患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藥】

    【適宜人群】

    【不適宜人群】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藥物過量】

    過量應用本品可致腎上腺皮質激素的全身不良反應,造成可逆性下丘腦-垂腎上腺(PHA)軸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現柯興綜合癥、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現。

    【藥物毒理】

    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

    【藥理作用】

    【藥代動力學】

    硝酸咪康唑外用后可穿透表皮,進入皮膚角質層,且保持數日,僅微量吸收至全身:丙酸氯倍他索外用后可通過完整皮膚吸收,主要經肝臟代謝,自尿中排出。

  • 本品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濕疹﹑手足癬﹑股癬及過敏性皮炎。

  • 1.用藥部位可產生水泡,紅斑,充血,灼熱,瘙癢等刺激癥狀。
    2.毛囊炎,皮膚萎縮變薄,毛細血管擴張。
    3.還可引起皮膚干燥,多毛,萎縮紋,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
    4.長期大面積用藥可引起皮質功能亢進癥,表現為多毛,痤瘡,滿月臉,骨質疏松等癥狀。
    5.偶可引起變態反應性接觸性皮炎。

  • 皮炎,足癬,股癬,手癬,濕疹,皮炎

  • 1.對皮質激素類藥物及咪唑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溝等皮膚褶皺部位禁用。

  • 1.本品含皮質類固醇外用制劑,若長期、大面積應用或采用封包治療,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腦-垂體-腎上腺(PHA)軸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現柯興綜合癥、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現,因此本藥不能長期、大面積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療。
    2.任何全身使用皮質激素可出現的不良反應包括腎上腺皮質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質激素時均可能出現。因此,大面積使用本品不能超過2周;若用藥面積僅占體表5%-10%,連續用藥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過50g,不易發生全身性不良反應。
    3.使用時如發生刺激反應或過敏反應,應停藥并進行適當的治療。
    4.如伴有皮膚感染,必須同時使用抗感染藥物。如感染癥狀沒有及時改善,應停用本藥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當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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