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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煙肼片

  • 英文名稱:

    Isoniazid Tablets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3020354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格:

    100mg

  • 生產地址:

    雞東縣工業區

  • 批準日期:

    2015-12-30

  • 藥品本位碼:

    86903778000169

  • 【品牌】

    【類型】

    處方藥

    【醫保】

    醫保甲類

    【外用藥】

    【有效期】

    24個月

    【國家/地區】

    國產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本品可穿過胎盤,導致胎兒血藥濃度高于母血藥濃度。動物實驗證實異煙肼可引起死胎,但在人類中雖未證實,孕婦應用時必須充分權衡利弊。異煙肼與其他藥物聯合時對胎兒的作用尚未闡明。此外,在新生兒用藥時應密切觀察不良反應。
    2.異煙肼在乳汁中濃度可達12mg/L,與血藥濃度相近;雖然在人類中尚未證實有問題,哺乳期間應用仍應充分權衡利弊。如用藥則宜停止哺乳。

    【兒童用藥】

    嚴格按兒童用法用量使用。

    【老人用藥】

    50歲以上患者用本品引起肝炎的發生率較高。

    【特殊人群用藥】

    【適宜人群】

    【不適宜人群】

    【藥物相互作用】

    1.服用異煙肼時每日飲酒,易引起本品誘發的肝臟毒性反應,并加速異煙肼的代謝,因此需調整異煙肼的劑量,并密切觀察肝毒性征象。應勸告患者服藥期間避免酒精飲料。
    2.含鋁制酸藥可延緩并減少異煙肼口服后的吸收,使血藥濃度減低,故應避免兩者同時服用,或在口服制酸劑前至少1小時服用異煙肼。
    3.抗凝血藥(如香豆素或茚滿雙酮衍生物)與異煙肼同時應用時,由于抑制了抗凝藥的酶代謝,使抗凝作用增強。
    4.與環絲氨酸同服時可增加中樞神經系統不良反應(如頭昏或嗜睡),需調整劑量,并密切觀察中樞神經系統毒性征象,尤其對于從事需要靈敏度較高的工作的患者。
    5.利福平與異煙肼合用時可增加肝毒性的危險性,尤其是已有肝功能損害者或為異煙肼快乙酰化者,因此在療程的頭3個月應密切隨訪有無肝毒性征象出現。
    6.異煙肼為維生素B6的拮抗劑,可增加維生素B6經腎排出量,因而可能導致周圍神經炎,服用異煙肼時維生素B6的需要量增加。
    7.與腎上腺皮質激素(尤其潑尼松龍)合用時,可增加異煙肼在肝內的代謝及排泄,導致后者血藥濃度減低而影響療效,在快乙酰化者更為顯著,應適當調整劑量。
    8.與阿芬太尼(alfentanil)合用時,由于異煙肼為肝藥酶抑制劑,可延長阿芬太尼的作用;與雙硫侖(disulfiram)合用可增強其中樞神經系統作用,產生眩暈﹑動作不協調﹑易激惹﹑失眠等;與安氟醚合用可增加具有腎毒性的無機氟代謝物的形成。
    9.與乙硫異煙胺或其他抗結核藥合用,可加重后二者的不良反應。與其他肝毒性藥合用可增加本品的肝毒性,因此宜盡量避免。
    10.異煙肼不宜與酮康唑或咪康唑合用,因可使后兩者的血藥濃度降低。
    11.與苯妥英鈉或氨茶堿合用時可抑制二者在肝臟中的代謝,而導致苯妥英鈉或氨茶堿血藥濃度增高,故異煙肼與兩者先后應用或合用時,苯妥英鈉或氨茶堿的劑量應適當調整。
    12.與對乙酰氨基酚合用時,由于異煙肼可誘異肝細胞色素P450,使前者形成毒性代謝物的量增加,可增加肝毒性及腎毒性。
    13.與卡馬西平同時應用時,異煙肼可抑制其代謝,使卡馬西平的血藥濃度增高,而引起毒性反應;卡馬西平可誘導異煙肼的微粒體代謝,形成具有肝毒性的中間代謝物增加。
    14.本品不宜與其他神經毒藥物合用,以免增加神經毒性。

    【藥物過量】

    未進行該項試驗且無參考文獻。

    【藥物毒理】

    本品是一種具有殺菌作用的合成抗菌藥,本品只對分枝桿菌,主要是生長繁殖期的細菌有效。其作用機制尚未闡明,可能抑制敏感細菌分枝菌酸(mycolicacid)的合成而使細胞壁破裂。

    【藥理作用】

    【藥代動力學】

    1.本品口服后迅速自胃腸道吸收,并分布于全身組織和體液中,包括腦脊液、胸水、腹水、皮膚、肌肉、乳汁和干酪樣組織。并可穿過胎盤屏障。蛋白結合率僅0~10%。口服1~2小時血藥濃度可達峰值,但4~6小時后血藥濃度根據患者的乙酰化快慢而不一,快乙酰化者,T1/2為0.5~1.6小時,慢乙酰化者為2~5小時,肝、腎功能損害者可能延長。代謝主要在肝臟中乙酰化而成無活性代謝產物,其中有的具有肝毒性。
    2.乙酰化的速率由遺傳所決定。慢乙酰化者常有肝臟N-乙酰轉移酶缺乏,未乙酰化的異煙肼可被部分結合。本品主要經腎排泄(約70%),在24小時內排出,大部分為無活性代謝物。快乙酰化者中93%以乙酰化型在尿液中排出,慢乙酰化者為63%。
    3.快乙酰化者尿液中7%的異煙肼呈游離或結合型,而慢乙酰化者則為37%。本品易通過血腦屏障,亦可從乳汁排出,少量可自唾液、痰液和糞便中排出。相當量的異煙肼可經血液透析與腹膜透析清除。

  • 1.異煙肼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適用于各型結核病的治療,包括結核性腦膜炎以及其他分枝桿菌感染。
    2.異煙肼單用適用于各型結核病的預防:
    (1)新近確診為結核病患者的家庭成員或密切接觸者。
    (2)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PPD)強陽性同時胸部X射線檢查符合非進行性結核病,痰菌陰性,過去未接受過正規抗結核治療者。
    (3)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劑或長期激素治療的患者,某些血液病或網狀內皮系統疾病(如白血病﹑霍奇金氏病),糖尿病,尿毒癥,矽肺或胃切除術等患者,其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呈陽性反應者。
    (4)35歲以下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陽性的患者。
    (5)已知或疑為HIV感染者,其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呈陽性反應者,或與活動性肺結核患者有密切接觸者。

  • 1.發生率較多者有步態不穩或麻木針刺感、燒灼感或手指疼痛(周圍神經炎)。
    2.深色尿、眼或皮膚黃染(肝毒性,35歲以上患者肝毒性發生率增高)。
    3.食欲不佳、異常乏力或軟弱、惡心或嘔吐(肝毒性的前驅癥狀)。
    4.發生率極少者有視力模糊或視力減退,合并或不合并眼痛(視神經炎)。
    5.發熱、皮疹、血細胞減少及男性乳房發育等。
    5.本品偶可因神經毒性引起的抽搐。

  • 各型結核病,非進行性結核病,結核性腦膜炎,分枝桿菌感染,血液病,網狀內皮系統疾病,白血病,分枝桿菌感染

  • 肝功能不正常者,精神病患者和癲癇病人禁用。

  • 1.交叉過敏反應,對乙硫異煙胺﹑吡嗪酰胺﹑煙酸或其他化學結構有關藥物過敏者也可能對本品過敏。
    2.對診斷的干擾:用硫酸銅法進行尿糖測定可呈假陽性反應,但不影響酶法測定的結果。異煙肼可使血清膽紅素﹑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及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的測定值增高。
    3.有精神病﹑癲癇病史者﹑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應慎用。
    4.如療程中出現視神經炎癥狀,應立即進行眼部檢查,并定期復查。
    5.異煙肼中毒時可用大劑量維生素B6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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