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方藏紅花油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20040052
- 產品類別:
中藥
- 規格:
5ml/瓶, 10ml/瓶, 20ml/瓶
- 生產地址:
四川省遂寧市創新工業園區南環路
- 批準日期:
2015-01-04
- 藥品本位碼:
86902299000214;86902299000221;86902299000238
- 藥品本位碼備注:
86902299000214[20ml/瓶];86902299000221[5ml/瓶];86902299000238[10ml/瓶]
國藥準字Z20040052
中藥
5ml/瓶, 10ml/瓶, 20ml/瓶
四川省遂寧市創新工業園區南環路
2015-01-04
86902299000214;86902299000221;86902299000238
86902299000214[20ml/瓶];86902299000221[5ml/瓶];86902299000238[10ml/瓶]
OTC甲類
非醫保
是
24個月
國產
1.孕婦忌用。
2.忌搽皮膚破損出血處。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1.本品可提高小鼠熱板法、甩尾法試驗痛閾值;
2.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腫脹、棉球肉芽腫形成及大鼠雞蛋清致足跖腫脹;
3.改善正常及血管收縮劑致微循環障礙模型小鼠的耳微循環;
4.對大鼠、家兔的軟組織損傷有消腫作用并可降低病理積分;
5.對二甲苯所致小鼠毛細血管通透性增加有抑制作用。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活血化瘀,消腫止痛。用于跌打損傷(急性軟組織損傷)所致的四肢關節腫脹、疼痛、活動受限等。[規格]每瓶裝10毫升[用法用量]外用,涂搽于患處。一日4次。[不良反應]極少數患者用藥后出現皮膚發紅、灼熱、瘙癢等不良反應,停藥后癥狀消失。[禁忌]1.忌搽皮膚破損出血處。皮膚感染處禁用。2.酒精過敏者禁用。3.1歲以下嬰兒、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注意事項]1.本品為外用藥,禁止內服。2.忌食生冷、油膩食物。3.切勿接觸眼睛、口腔等黏膜處。有出血傾向者慎用。4.經期婦女慎用。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5.用藥后皮膚過敏如出現瘙癢、皮疹等現象時,應停止使用,癥狀嚴重者應去醫院就診。6.用藥3天癥狀無緩解,或出現局部紅腫、疼痛、活動受限等癥狀加重時,應去醫院就診。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藥物相互作用]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批準文號][說明書修訂日期][生產企業]企業名稱:生產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傳真號碼:注冊地址:郵政編碼:網 址:如有問題可與生產企業聯系。
極少數患者用藥后出現皮膚發紅、灼熱、瘙癢等不良反應,停藥后癥狀消失。
跌打損傷,急性軟組織損傷,風濕性疾病,韌帶損傷,急性軟組織損傷
1.忌搽皮膚破損出血處。皮膚感染處禁用。2.酒精過敏者禁用。3.1歲以下嬰兒、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1.本品為外用藥,禁止內服。2.忌食生冷、油膩食物。3.切勿接觸眼睛、口腔等黏膜處。有出血傾向者慎用。4.經期婦女慎用。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5.用藥后皮膚過敏如出現瘙癢、皮疹等現象時,應停止使用,癥狀嚴重者應去醫院就診。6.用藥3天癥狀無緩解,或出現局部紅腫、疼痛、活動受限等癥狀加重時,應去醫院就診。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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