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方氨酚那敏顆粒
- 英文名稱:
Compound Paracetamol and Chlorphenamime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3023675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格:
復方
- 生產地址:
石家莊市深澤縣工業園西區西環路中段東側
- 批準日期:
2015-09-29
- 藥品本位碼:
86902756000214
Compound Paracetamol and Chlorphenamime
國藥準字H13023675
化學藥品
復方
石家莊市深澤縣工業園西區西環路中段東側
2015-09-29
86902756000214
OTC甲類
醫保乙類
否
國產
孕婦、哺乳期婦女禁用。
尚不明確。
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1.與其他解熱鎮痛藥同用,可增加腎毒性的危險。
2.本品不宜與氯霉素、巴比妥類(如苯巴比妥)等并用。
3.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長期大量用藥,尤其是在腎功能低下者,可出現腎絞痛或急性腎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癥)或慢性腎功能衰竭(鎮痛藥性腎?。?。
本品中對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解熱鎮痛作用;咖啡因為中樞興奮藥,能增強對乙酰氨基酚的解熱鎮痛效果,并減輕其他藥物所致的嗜睡、頭暈等中樞抑制作用;馬來酸氯苯那敏為抗組胺藥,能減輕流涕、鼻塞、打噴嚏癥狀;人工牛黃具有解熱、鎮驚作用。
1.本品中對乙酰氨基酚口服吸收后在體內分布均勻,約有25%與血漿蛋白結合,口服后0.5~2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
2.半衰期(t1/2)一般為1~4小時(平均2小時),腎功能不全時半衰期不受影響,但肝功能不全患者及新生兒、老年人半衰期有所延長,而小兒則有所縮短。
3.對乙酰氨基酚能通過乳汁分泌。
4.90%~95%在肝臟代謝,主要代謝產物為葡糖醛酸、硫酸及半胱氨酸結合物,中間代謝產物對肝臟、腎臟有毒。
5.主要以與葡糖醛酸結合的形式從腎臟排泄,不到5%以原形由尿排出。
適用于緩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癥狀。
有時有輕度頭暈、乏力、惡心、上腹不適、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復。
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1.用藥3~7天,癥狀不緩解,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2.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3.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5.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7.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
8.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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