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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硝唑芬布芬膠囊

  • 英文名稱:

    Metronidazole and Fenbufen Capsules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43021838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格:

    甲硝唑0.1g,芬布芬75mg

  • 生產地址:

    湖南省武岡市工業園區

  • 批準日期:

    2014-11-17

  • 藥品本位碼:

    86904997000046

  • 【品牌】

    【類型】

    處方藥

    【醫保】

    非醫保

    【外用藥】

    【有效期】

    24個月

    【國家/地區】

    國產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本品可透過胎盤,迅速進入胎兒循環。動物試驗發現腹腔給藥對胎仔具毒性,而口服給藥無毒性。本品對胎兒的影響尚無足夠和嚴密的對照觀察,因此孕婦禁用。
    2.甲硝唑在乳汁中濃度與血中相仿。動物試驗顯示甲硝唑對幼鼠具致癌作用,因此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若必須用藥,應暫停哺乳,并在療程結束后24~48小時方可重新哺乳。

    【兒童用藥】

    兒童禁用。

    【老人用藥】

    老年患者因肝,腎功能減退,應用本品時需監測血藥濃度并注意腎臟毒性。

    【特殊人群用藥】

    【適宜人群】

    【不適宜人群】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能抑制華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藥的代謝,加強它們的作用,引起凝血酶原時間延長。
    2.與苯妥英鈉﹑苯巴比妥等誘導肝微粒體酶的藥物合用,可加強本品代謝,使血藥濃度下降,而苯妥英鈉排泄減慢。
    3.與西咪替丁等抑制肝微粒體酶活性的藥物合用,可減慢本品在肝內的代謝及其排泄,延長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應根據血藥濃度測定的結果調整劑量。
    4.本品干擾雙硫侖代謝,兩者合用時患者飲酒后可出現精神癥狀,故兩周內應用雙硫侖者不宜再用本品。
    5.本品干擾血清氨基轉移酶和乳酸脫氫酶的測定結果,可使膽固醇﹑三酰甘油水平下降。

    【藥物過量】

    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

    【藥物毒理】

    本品中甲硝唑對大多數厭氧菌具強大抗菌作用,但對需氧菌和兼性厭氧菌無作用。抗菌譜包括脆弱擬桿菌和其他擬桿菌屬、梭形桿菌、產氣梭狀芽孢桿菌、真桿菌、韋容球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鏈球菌等。其殺菌濃度稍高于抑菌濃度。甲硝唑的殺菌機制尚未完全闡明,厭氧菌的硝基i丕原酶在敏感菌株的能量代謝中起重要作用。本品的硝基還原成一種細胞毒,從而作用于細菌的DNA代謝過程,促使細胞死亡。耐藥菌往往缺乏硝基還原酶因而對甲硝唑耐藥。芬布芬為一種長效的非甾體抗炎鎮痛藥。進入體內后代謝成為聯苯乙酯,可抑制環氧酶的活性,使前列腺素的合成減少而產生抗炎、鎮痛及解熱作用。

    【藥理作用】

    【藥代動力學】

    甲硝唑口服吸收良好,生物利用度80%以上。口服0.25g、0.5g和2g1~2小時后的血藥峰濃度(Cmax)分別為6mg/L、12mg/L和40mg/L,達峰時間(Tmax)為l~2小時。廣泛分布于各組織和體液中,且能通過血-腦脊液屏障。唾液、膽汁、乳汁、羊水、精液、尿液、膿液和腦脊液等中藥物的濃度均與同期血藥濃度相近,并都能達到有效濃度。蛋白結合率小于20%部分在肝臟代謝。代謝物也具有抗菌作用。血消除半衰期(t1/2β)為7~8小時,60%~80%經腎排泄,其中20%為原形,其余為代謝物(25%為葡萄糖醛酸結合物,14%為其他代謝結合物)。10%隨糞便排泄,14%從皮膚排泄。芬布芬口服后2小時左右80%被吸收。活性代謝物的血濃度在6~8小時達峰值。半衰期(t1/2)較長,約7小時,但72小時仍在血中可以測到濃度。血漿蛋白結合率為98%~99%。66%由尿排出,10%由呼吸道排出,10%由糞便排出。

  • 本品用于牙齦炎,牙周炎等疾患。對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療效。

  • 1.本品最嚴重不良反應為高劑量時可引起癲癇發作和周圍神經病變,后者主要表現為肢端麻木和感覺異常。某些病例長期用藥時可產生持續周圍神經病變。
    2.其他常見的不良反應:
    (1)胃腸道反應,如胃痛﹑胃燒灼感﹑惡心﹑食欲減退﹑嘔吐﹑腹瀉﹑腹部不適﹑味覺改變﹑口干﹑口腔金屬味等,少數出現嚴重不良反應包括胃潰瘍﹑出血﹑甚至穿孔。
    (2)可逆性粒細胞減少。
    (3)過敏反應,皮疹﹑麻疹﹑瘙癢等。
    (4)中樞神經系統癥狀,如頭痛﹑眩暈﹑暈厥﹑感覺異常﹑肢體麻木﹑共濟失調和精神錯亂等。
    (5)其他有發熱﹑陰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難﹑尿液顏色發黑等,均屬可逆性,停藥后自行恢復。
    (6)白細胞數輕度下降﹑血清轉移酶微升等較少見。

  • 遺傳性乳光牙,遺傳性乳光牙本質,根尖周病,慢性根尖周炎,急性根尖周炎,牙根尖周炎,肥大性齦炎,口腔炎

  • 1.對本品或吡咯類藥物過敏史者禁用。
    2.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
    3.有活動性中樞神經疾病患者禁用。
    4.血液病﹑消化道潰瘍患者禁用。
    5.嚴重肝﹑腎功能損害患者禁用。
    6.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7.兒童禁用。

  • 1.致癌﹑致突變作用:動物試驗或體外測定發現本品具致癌﹑致突變作用,但人體中尚未證實。
    2.使用中發生中樞神經系統不良反應,應及時停藥。
    3.本品可干擾丙氨酸氨基轉移酶﹑乳酸脫氫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檢驗結果,使其測定值降至零。
    4.用藥期間不應飲用含酒精的飲料,因可引起體內乙醛蓄積,干擾酒精的氧化過程,導致雙硫侖樣反應,患者可出現腹部痙攣﹑惡心﹑嘔吐﹑頭痛﹑面部潮紅等。
    5.肝功能減退者本品代謝緩慢,藥物及其代謝物易在體內蓄積,應減量使用,并作血藥濃度監測。
    6.本品可自胃液持續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減壓者,可引起血藥濃度下降。血液透析時,本品及代謝物迅速被清除,故應用本品不需減量。
    7.厭氧菌感染合并腎功能衰竭患者,給藥間隔時間應由8小時延長至12小時。
    8.重復一個療程前,應做白細胞計數。
    9.同其他非甾體抗炎藥有交叉過敏反應。
    10.念珠菌感染者應用本品,其癥狀會加重,需同時給抗真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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