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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胺嘧啶片

  • 英文名稱:

    Sulfadiazine Tablets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52020167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格:

    0.5g

  • 生產地址:

    貴州省惠水縣長田工業園區

  • 批準日期:

    2015-09-01

  • 藥品本位碼:

    86905424000103

  • 【品牌】

    【類型】

    處方藥

    【醫保】

    醫保甲類

    【外用藥】

    【有效期】

    【國家/地區】

    國產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本品可穿過血胎盤屏障至胎兒體內,動物實驗發現有致畸作用。人類研究缺乏充足資料,孕婦宜避免應用。
    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濃度約可達母體血藥濃度的50%~100%,藥物可能對乳兒產生影響。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的新生兒中的應用有導致溶血性貧血的可能。鑒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婦女不宜應用本品。

    【兒童用藥】

    由于磺胺藥可與膽紅素競爭在血漿蛋白上的結合部位,而新生兒的乙酰轉移酶系統未發育完善,磺胺游離血濃度增高可增加核黃疸發生的危險性,因此該類藥物在新生兒及2個月以下嬰兒屬禁忌。

    【老人用藥】

    老年患者應用本品時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機會增加。如嚴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減少等是老年人嚴重不良反應中常見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應用,確有指征時需權衡利弊后決定。

    【特殊人群用藥】

    【適宜人群】

    【不適宜人群】

    【藥物相互作用】

    1.合用尿堿化藥可增加本品在堿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不能與對氨基苯甲酸同用,對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被細菌攝取,兩者相互拮抗。也不宜與含對氨苯甲酰基的局麻藥如普魯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
    3.與口服抗凝藥﹑口服降血糖藥﹑甲氨蝶呤﹑苯妥英鈉和硫噴妥鈉同用時,上述藥物需調整劑量,因本品可取代這些藥物的蛋白結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謝,以致藥物作用時間延長或毒性發生。
    4.與骨髓抑制藥同用時可能增強此類藥物潛在的毒副作用。如有指征需兩類藥物同用時,應嚴密觀察可能發生的毒性反應。
    5.與避孕藥(口服含雌激素者)長時間合用可導致避孕的可靠性減小,并增加經期外出血的機會。
    6.與溶栓藥合用時可能增大其潛在的毒性作用。
    7.與肝毒性藥物合用時可能引起肝毒性發生率的增高。對此類患者尤其是用藥時間較長及以往有肝病史者應進行嚴密的監測。
    8.與光敏感藥物合用時可能發生光敏感的相加作用。
    9.接受本品治療者對維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不宜與烏洛托品合時用,因烏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產生甲醛,后者可與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發生結晶尿的危險性增加。
    11.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漿蛋白結合部位,兩者合用時可增加保泰松的作用。
    12.因本品有可能干擾青霉素類藥物的殺菌作用,最好避免與此類藥物同時應用。
    13.磺吡酮與本品合用時可減少本品自腎小管的分泌,導致血藥濃度升高而持久或產生毒性,因此在應用磺吡酮期間或應用其治療后可能需要調整本品的劑量。

    【藥物過量】

    1.過量服用本品會出現惡心、嘔吐、頭暈、頭痛、嗜睡、神智不清、骨髓抑制等。
    2.逾量的處理方法:洗胃、同時給尿液酸化藥促進本品排泄、支持療法、血液透析。
    3.長期服用本品會引起骨髓抑制,造成血小板、白細胞的減少和巨幼紅細胞性貧血。當出現骨髓抑制癥狀時,患者應立即停藥同時每天肌內注射甲酰四氫葉酸5~15mg,直至造血功能恢復正常。

    【藥物毒理】

    1.本品屬中效磺胺,對非產酶金葡菌、化膿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屬、沙門菌屬、志賀菌屬等腸桿菌科細菌、淋球菌、腦膜炎球菌、流感嗜血桿菌具有抗菌作用,此外在體外對沙眼衣原體、星形奴卡菌、瘧原蟲和弓形蟲也有抗微生物活性。本品抗菌活性同磺胺甲?唑。但近年來細菌對本品的耐藥性增高,尤其是鏈球菌屬、奈瑟菌屬以及腸桿菌科細菌。磺胺類為廣譜抑菌劑。
    2.本品在結構上類似對氨基苯甲酸(PABA),可與PABA競爭性作用于細菌體內的二氫葉酸合成酶,從而阻止PABA作為原料合成細菌所需的葉酸,減少了具有代謝活性的四氫葉酸的量,而后者則是細菌合成嘌呤、胸腺嘧啶核苷和脫氧核糖核酸(DNA)的必需物質,因此抑制了細菌的生長繁殖。

    【藥理作用】

    【藥代動力學】

    1.本品口服后易自胃腸道吸收,約可吸收給藥量的70%以上,但吸收較緩慢,給藥后3~6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單次口服2g后游離血藥峰濃度約為30~60mg/L。本品在體內分布與磺胺異唑相仿,可透過血-腦脊液屏障,腦膜無炎癥時,腦脊液中藥物濃度約為血藥濃度的50%,腦膜有炎癥時,腦脊液中藥物濃度約可達血藥濃度的50%~80%。
    2.該藥的消除半衰期在腎功能正常者約為8~13小時,腎功能衰竭者消除半衰期延長,給藥后48~72小時內以原形自尿中排出給藥量的60%~85%。藥物在尿中溶解度低,易發生結晶尿。腹膜透析不能排出本品.血液透析僅中等度清除該藥。本品的蛋白結合率為38%~48%。

  • 本品適用于:
    1.磺胺類藥屬廣譜抗菌藥,但由于目前許多臨床常見病原菌對該類藥物耐藥,故僅用于敏感細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
    2.磺胺嘧啶(不包括該類藥與甲氧芐啶的復方制劑)的適應癥為:
    (1)敏感腦膜炎球菌所致的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的治療和預防。
    (2)與甲氧芐啶合用可治療對其敏感的流感嗜血桿菌、肺炎鏈球菌和其他鏈球菌所致的中耳炎及皮膚軟組織等感染。
    (3)星形奴卡菌病。
    (4)對氯喹耐藥的惡性瘧疾治療的輔助用藥。
    (5)治療由沙眼衣原體所致的宮頸炎和尿道炎的次選藥物。
    (6)治療由沙眼衣原體所致的新生兒包涵體結膜炎的次選藥物。

  • 1.過敏反應較為常見,可表現為藥疹,嚴重者可發生滲出性多形紅斑、剝脫性皮炎和大皰表皮松解萎縮性皮炎等;也有表現為光敏反應、藥物熱、關節及肌肉疼痛、發熱等血清病樣反應。
    2.中性粒細胞減少或缺乏癥、血小板減少癥及再生障礙性貧血。患者可表現為咽痛、發熱、蒼白和出血傾向。
    3.溶血性貧血及血紅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患者應用磺胺藥后易發生,在新生兒和小兒中較成人為多見。
    4.高膽紅素血癥和新生兒核黃疸。由于磺胺藥與膽紅素競爭蛋白結合部位,可致游離膽紅素增高。新生兒肝功能不完善,故較易發生高膽紅素血癥和新生兒黃疸,偶可發生核黃疸。
    5.肝臟損害。可發生黃疸、肝功能減退,嚴重者可發生急性肝壞死。
    6.腎臟損害。可發生結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發生間質性腎炎或腎小管壞死等嚴重不良反應。
    7.惡心、嘔吐、胃納減退、腹瀉、頭痛、乏力等,一般癥狀輕微,不影響繼續用藥。偶有患者發生艱難梭菌腸炎,此時需停藥。
    8.甲狀腺腫大及功能減退偶有發生。
    9.中樞神經系統毒性反應偶可發生,表現為精神錯亂、定向力障礙、幻覺、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現均需立即停藥。
    10.本品所致的嚴重不良反應雖少見,但可致命,如滲出性多形紅斑、剝脫性皮炎、大皰表皮松解萎縮性皮炎、暴發性肝壞死、粒細胞缺乏癥、再生障礙性貧血等血液系統異常。治療時應嚴密觀察,當皮疹或其他反應早期征兆出現時應立即停藥。

  • 流行性腦脊髓膜炎,中耳炎,皮膚軟組織感染,星形奴卡菌病,惡性瘧疾,宮頸炎,尿道炎

  • 1.對磺胺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2.孕婦﹑哺乳期婦女禁用。
    3.小于2個月以下嬰兒禁用。
    4.肝﹑腎功能不良者禁用。

  • 1.下列情況應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血卟啉癥、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
    2.交叉過敏反應。對一種磺胺藥呈現過敏的患者對其他磺胺藥可能過敏。
    3.對呋塞米、砜類、噻嗪類利尿藥、磺脲類、碳酸酐酶抑制藥呈現過敏的患者,對磺胺藥亦可過敏。
    4.每次服用本品時應飲用足量水分。服用期間也應保持充足進水量,使成人每日尿量至少維持在1200ml以上。如應用本品療程長,劑量大時除多飲水外宜同服碳酸氫鈉。
    5.治療中須注意檢查:(1)全血象檢查,對接受較長療程的患者尤為重要。(2)治療中定期尿液檢查(每2~3日查尿常規一次)以發現長療程或高劑量治療時可能發生的結晶尿。(3)肝、腎功能檢查。
    6.嚴重感染者應測定血藥濃度,對大多數感染性疾患游離磺胺濃度達50~150μg/ml(嚴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總磺胺血濃度不應超過200μg/ml,如超過此濃度,不良反應發生率增高。
    7.由于本品在尿中溶解度低,出現結晶尿機會增多,故一般不推薦用于尿路感染的治療。
    8.不可任意加大劑量、增加用藥次數或延長療程,以防蓄積中毒。
    9.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腸桿菌的生長,妨礙B族維生素在腸內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過一周以上者,應同時給予維生素B以預防其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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